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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问答:新中国成立后,恢复国民经济时期,东丽地区开展的土地改革及改造落后村运动是怎么回事?

党史问答:新中国成立后,恢复国民经济时期,东丽地区开展的土地改革及改造落后村运动是怎么回事?

  • Categories:党史纵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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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东丽党史
  • Time of issue: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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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description)解放后,区境为宁河县管辖的新解放区。1949年3月,宁河县委根据上级对新区关于土地粗分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农村开始土地粗分运动。土地粗分运动分为重点示范和普遍推广两个阶段。在示范阶段,宁河县委派工作队深入农村召开了村民大会宣传党的土改政策,并选出农民代表,成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根据农会和广大贫下中农的意见,粗分了土地。在示范的基础上,进行普遍推广。在土地粗分地区,还进行了废权废租运动,即将部分地主出租的土地予以废权废租。土地粗分运动和“双废”运动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土地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强了生产自救的信心,也为进一步搞好土改奠定了基础。  1950年1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选定近郊的大毕庄,作为土改试点村之一,由市土改工作团协助于1月底初步完成土改任务,后在近郊各村展开。3月18日,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工作基本完成。6月8日,完成征收地主多余房屋工作。天津县二区与宁河县六区有稻田10余万亩,是“小站稻”的主要产地,也是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农业区。天津地委根据中共中央专门指示精神,并结合两个稻田区的实际情况,于1950年12月20日,作出了《关于天津、宁河稻田区土地改革办法》的决定。主要内容是:没收征收地主和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其中稻田及大块旱田收归国有,小块旱田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使用;对于国家不直接经营或不使用的,原来又以机器耕种或有其他先进设备的农田以及菜园、农事试验场等,则不论其何种成分,一律由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变。根据这一精神,中共天津县委和二区区委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稻田区的土改工作,县、区抽调31名干部组成土改委员会,进村帮助开展土改运动。全区共分5个工作组,于1951年1月1日开始工作。按照地委“宁慢勿乱”的原则,先选几个村重点示范,取得经验,然后推广。时间划分为:以五六天的时间宣传政策,发动组织群众,调查登记地主土地财产;以三四天的时间评定地主成份;又以三四天的时间进行没收和分配。在试点村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稻田区的土改工作。至1951年2月,稻田区的土改工作基本完成。经过土改,共没收558户地主的耕地82237亩。这些土地除留给地主兼农业资本家或农业资本家14729亩继续使用外,其余土地分给农民使用,并有部分土地分给农民所有。在没收地主土地的同时,还没收了地主的多余房屋3389间,大车95辆,水车337辆,农具2000多件,以及部分粮食和其他财产,这些物资都分配给了贫苦的农民。   1951年10月26日,天津县召开第二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关于当年冬季进行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的决议。10月30日至11月2日,中共天津县委召开了有2829人参加的土改工作会议,主要贯彻天津地委《关于土地改革和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与稻田区土改指示及其他有关土改文件,布置了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的任务。11月5日至21日,工作队到小东庄村进行试点,并颁发了《土地证》。11月27日,根据县委布置,第一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开始,历时20天结束。由于第一批开展工作的多为较复杂的大村,因而派出了由29名县区干部组成的工作队。这次工作按照试点经验,采取了重点带动一般的“梅花式”方法进行;先将全区第一批18个村分为核心组(以流芳台村为重点村,带动刘新庄、中河、中营、东大桥、小东庄、大新庄村),西组(以杜庄为重点村,带动吴嘴村、冯口村、辛庄、潘庄、詹庄子村),东组(以小赵北庄为重点村,带动务本村、郭家稻地村、大郑庄、小石碑村),每组选择一个重点村,重点村由工作组组长负责,区委书记负责核心组的重点村,每个重点村带动3至5个一般村。重点村土改工作队的力量较强,工作进展较快。一般村向重点村、一般组向核心组定时汇报,并及时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同时区委书记与各梅花工作组组长也经常到各村检查帮助工作。土改工作中的划阶级成份、斗争地主、没收和分配土地等重要环节都由工作组长亲自掌握。土地改革和结束土改二者相互穿插进行。具体步骤是:工作队进村后,先以5天时间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制定计划,召开支部会、党团员会和村里主要干部会,认真征求意见;召开全村干部扩大会,全面贯彻土改政策;加强阶级教育,解除中农、富农的思想顾虑,提高贫下中农的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选举农代会,组织农民协会。再以8天时间划分阶级,斗争地主。斗争地主时,组织大的联合斗争会须经县批准。经过斗争,打垮了地主的威风,加强了农民的团结,提高了广大人民的觉悟。尔后是分配土地和房屋,按照先雇农,再贫农的步骤,孤老户分近地,有劳力的户分远地,照顾原耕种地的原则,并适当地予以调剂;使缺地缺房的农民各得其所。最后7天确定地权,发给《土地证》,并解决遗留问题。12月15日第一批土改任务结束。之后按照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转入民主建政,选举村政权的指示》,各村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正副村长。   第二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自1951年12月20日开始,于1952年1月5日结束,共计16天时间。开展第二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的有15个村,这15个村除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外,还进行土改的确权发证和12个村的建政工作,处理了60件遗留问题,解决了19件历史纠纷问题,组织起121个互助组,给春季农业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三批土地改革和结束土改是从1952年1月8日开始至22日结束,至此,全区结束了土地改革任务。   经过三批土地改革,摧毁了封建的土地关系,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为迅速恢复农村经济,进行“三大改造”奠定了基础。土改与结束土改运动,虽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当时是采取和平土改的方式,发动群众不充分,因而反封建斗争很不彻底,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打击地主不力,因而还有漏划和漏斗现象。土改之后,地主阶级在经济上仍占有优势,人均占有土地比一般贫农多一倍,且多为良田;雇工和高利贷仍然存在,农民继续受剥削;有的基层组织严重不纯,个别村政权为地富和反革命分子所操纵;反动地富仍在暗中捣乱,严重地影响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引起了广大贫下中农的极大不满。   从1954年冬至1955年春,在全区开展“土改补课”运动,对外称“改造落后村运动”。这一运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落后村土地改革时漏划的地主富农及镇压反革命中漏掉的反革命分子问题。根据市委的指示精神,中共津东郊区工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改造落后村运动,并于1954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改造落后村工作计划(草案)》。“《草案》”全面体现了上级党委的政策精神,认真贯彻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从根本上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区工委成立了土改补课办公室,指示各乡、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区各级机关抽调和训练了186名干部,组成26个工作队,负责指导全区土改补课运动。工作队进村后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建立群众组织和整建党组织,做好召开斗争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推动运动的开展。为提高领导土改补课运动的水平,区工委还集中力量对参加指导土改补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委集中培训的干部和骨干达886名,各乡、村也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培训骨干。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工作组人员带着问题访贫问苦,调查了解情况,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大量收集群众的反映,依据材料认真分析,从中确定土改补课的斗争对象。各村干部也积极提供有问题的人和事,密切配合工作组的工作。通过摸底,基本掌握了敌情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接下来是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分配胜利果实,整建基层组织,发展互助合作,安排生产。土改补课运动于1955年3月10日结束,历时三个月。这次土改补课运动的收获是:第一,政治上斗倒了地主,严厉地镇压了反革命。全区共斗争地主240人、不法农业资本家123人、反动富农1人,反革命分子26人,并处决2人,逮捕26人,管制了24人。取缔了反革命一贯道组织。新发现反革命线索167件,清查出子弹1825发、手榴弹8枚及机枪零件等,较彻底地摧垮了封建残余势力的基础,打击了各类反革命势力,荡涤了社会上遗留下来的一切污泥浊水,为新制度进一步巩固打下了牢固的基础;第二,经济上基本满足了贫困农民的要求,推动了农民搞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全区共没收、征收土地17806.52亩,牲口421头,大型农具11716件,房屋2175间,粮、菜折款288459元(新币),有7007户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绝大多数贫雇农基本上满足了经济要求;第三,纯洁并健全了农村组织,壮大了队伍,巩固了基层政权。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以整顿党支部为核心,结合整顿了其他组织,使多数基层组织得以纯洁和健全。运动中涌现出积极分子1506人,其中党团员的培养对象800余人。这些积极分子不仅在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运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培养了骨干;第四,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树立了以贫苦农民为中心的政治优势。在运动中群众划清了敌我界限,广大贫苦农民敢于面对面地与敌人作斗争。提高了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出现了团结、互助、爱护公共财产的新气象。运动激发了群众的爱国热情,全区有84632人签名反对美帝国主义在朝鲜战争中使用原子弹,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民省吃俭用,踊跃购买建设公债49577元,超计划完成49.6%。土改补课运动的胜利结束,彻底消灭了封建残余势力,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和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  2017-05-26 来源:东丽党史

党史问答:新中国成立后,恢复国民经济时期,东丽地区开展的土地改革及改造落后村运动是怎么回事?

(Summary description)解放后,区境为宁河县管辖的新解放区。1949年3月,宁河县委根据上级对新区关于土地粗分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农村开始土地粗分运动。土地粗分运动分为重点示范和普遍推广两个阶段。在示范阶段,宁河县委派工作队深入农村召开了村民大会宣传党的土改政策,并选出农民代表,成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根据农会和广大贫下中农的意见,粗分了土地。在示范的基础上,进行普遍推广。在土地粗分地区,还进行了废权废租运动,即将部分地主出租的土地予以废权废租。土地粗分运动和“双废”运动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土地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强了生产自救的信心,也为进一步搞好土改奠定了基础。  1950年1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选定近郊的大毕庄,作为土改试点村之一,由市土改工作团协助于1月底初步完成土改任务,后在近郊各村展开。3月18日,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工作基本完成。6月8日,完成征收地主多余房屋工作。天津县二区与宁河县六区有稻田10余万亩,是“小站稻”的主要产地,也是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农业区。天津地委根据中共中央专门指示精神,并结合两个稻田区的实际情况,于1950年12月20日,作出了《关于天津、宁河稻田区土地改革办法》的决定。主要内容是:没收征收地主和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其中稻田及大块旱田收归国有,小块旱田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使用;对于国家不直接经营或不使用的,原来又以机器耕种或有其他先进设备的农田以及菜园、农事试验场等,则不论其何种成分,一律由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变。根据这一精神,中共天津县委和二区区委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稻田区的土改工作,县、区抽调31名干部组成土改委员会,进村帮助开展土改运动。全区共分5个工作组,于1951年1月1日开始工作。按照地委“宁慢勿乱”的原则,先选几个村重点示范,取得经验,然后推广。时间划分为:以五六天的时间宣传政策,发动组织群众,调查登记地主土地财产;以三四天的时间评定地主成份;又以三四天的时间进行没收和分配。在试点村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稻田区的土改工作。至1951年2月,稻田区的土改工作基本完成。经过土改,共没收558户地主的耕地82237亩。这些土地除留给地主兼农业资本家或农业资本家14729亩继续使用外,其余土地分给农民使用,并有部分土地分给农民所有。在没收地主土地的同时,还没收了地主的多余房屋3389间,大车95辆,水车337辆,农具2000多件,以及部分粮食和其他财产,这些物资都分配给了贫苦的农民。   1951年10月26日,天津县召开第二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关于当年冬季进行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的决议。10月30日至11月2日,中共天津县委召开了有2829人参加的土改工作会议,主要贯彻天津地委《关于土地改革和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与稻田区土改指示及其他有关土改文件,布置了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的任务。11月5日至21日,工作队到小东庄村进行试点,并颁发了《土地证》。11月27日,根据县委布置,第一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开始,历时20天结束。由于第一批开展工作的多为较复杂的大村,因而派出了由29名县区干部组成的工作队。这次工作按照试点经验,采取了重点带动一般的“梅花式”方法进行;先将全区第一批18个村分为核心组(以流芳台村为重点村,带动刘新庄、中河、中营、东大桥、小东庄、大新庄村),西组(以杜庄为重点村,带动吴嘴村、冯口村、辛庄、潘庄、詹庄子村),东组(以小赵北庄为重点村,带动务本村、郭家稻地村、大郑庄、小石碑村),每组选择一个重点村,重点村由工作组组长负责,区委书记负责核心组的重点村,每个重点村带动3至5个一般村。重点村土改工作队的力量较强,工作进展较快。一般村向重点村、一般组向核心组定时汇报,并及时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同时区委书记与各梅花工作组组长也经常到各村检查帮助工作。土改工作中的划阶级成份、斗争地主、没收和分配土地等重要环节都由工作组长亲自掌握。土地改革和结束土改二者相互穿插进行。具体步骤是:工作队进村后,先以5天时间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制定计划,召开支部会、党团员会和村里主要干部会,认真征求意见;召开全村干部扩大会,全面贯彻土改政策;加强阶级教育,解除中农、富农的思想顾虑,提高贫下中农的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选举农代会,组织农民协会。再以8天时间划分阶级,斗争地主。斗争地主时,组织大的联合斗争会须经县批准。经过斗争,打垮了地主的威风,加强了农民的团结,提高了广大人民的觉悟。尔后是分配土地和房屋,按照先雇农,再贫农的步骤,孤老户分近地,有劳力的户分远地,照顾原耕种地的原则,并适当地予以调剂;使缺地缺房的农民各得其所。最后7天确定地权,发给《土地证》,并解决遗留问题。12月15日第一批土改任务结束。之后按照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转入民主建政,选举村政权的指示》,各村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正副村长。   第二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自1951年12月20日开始,于1952年1月5日结束,共计16天时间。开展第二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的有15个村,这15个村除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外,还进行土改的确权发证和12个村的建政工作,处理了60件遗留问题,解决了19件历史纠纷问题,组织起121个互助组,给春季农业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三批土地改革和结束土改是从1952年1月8日开始至22日结束,至此,全区结束了土地改革任务。   经过三批土地改革,摧毁了封建的土地关系,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为迅速恢复农村经济,进行“三大改造”奠定了基础。土改与结束土改运动,虽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当时是采取和平土改的方式,发动群众不充分,因而反封建斗争很不彻底,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打击地主不力,因而还有漏划和漏斗现象。土改之后,地主阶级在经济上仍占有优势,人均占有土地比一般贫农多一倍,且多为良田;雇工和高利贷仍然存在,农民继续受剥削;有的基层组织严重不纯,个别村政权为地富和反革命分子所操纵;反动地富仍在暗中捣乱,严重地影响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引起了广大贫下中农的极大不满。   从1954年冬至1955年春,在全区开展“土改补课”运动,对外称“改造落后村运动”。这一运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落后村土地改革时漏划的地主富农及镇压反革命中漏掉的反革命分子问题。根据市委的指示精神,中共津东郊区工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改造落后村运动,并于1954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改造落后村工作计划(草案)》。“《草案》”全面体现了上级党委的政策精神,认真贯彻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从根本上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区工委成立了土改补课办公室,指示各乡、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区各级机关抽调和训练了186名干部,组成26个工作队,负责指导全区土改补课运动。工作队进村后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建立群众组织和整建党组织,做好召开斗争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推动运动的开展。为提高领导土改补课运动的水平,区工委还集中力量对参加指导土改补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委集中培训的干部和骨干达886名,各乡、村也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培训骨干。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工作组人员带着问题访贫问苦,调查了解情况,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大量收集群众的反映,依据材料认真分析,从中确定土改补课的斗争对象。各村干部也积极提供有问题的人和事,密切配合工作组的工作。通过摸底,基本掌握了敌情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接下来是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分配胜利果实,整建基层组织,发展互助合作,安排生产。土改补课运动于1955年3月10日结束,历时三个月。这次土改补课运动的收获是:第一,政治上斗倒了地主,严厉地镇压了反革命。全区共斗争地主240人、不法农业资本家123人、反动富农1人,反革命分子26人,并处决2人,逮捕26人,管制了24人。取缔了反革命一贯道组织。新发现反革命线索167件,清查出子弹1825发、手榴弹8枚及机枪零件等,较彻底地摧垮了封建残余势力的基础,打击了各类反革命势力,荡涤了社会上遗留下来的一切污泥浊水,为新制度进一步巩固打下了牢固的基础;第二,经济上基本满足了贫困农民的要求,推动了农民搞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全区共没收、征收土地17806.52亩,牲口421头,大型农具11716件,房屋2175间,粮、菜折款288459元(新币),有7007户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绝大多数贫雇农基本上满足了经济要求;第三,纯洁并健全了农村组织,壮大了队伍,巩固了基层政权。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以整顿党支部为核心,结合整顿了其他组织,使多数基层组织得以纯洁和健全。运动中涌现出积极分子1506人,其中党团员的培养对象800余人。这些积极分子不仅在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运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培养了骨干;第四,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树立了以贫苦农民为中心的政治优势。在运动中群众划清了敌我界限,广大贫苦农民敢于面对面地与敌人作斗争。提高了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出现了团结、互助、爱护公共财产的新气象。运动激发了群众的爱国热情,全区有84632人签名反对美帝国主义在朝鲜战争中使用原子弹,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民省吃俭用,踊跃购买建设公债49577元,超计划完成49.6%。土改补课运动的胜利结束,彻底消灭了封建残余势力,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和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  2017-05-26 来源:东丽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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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后,区境为宁河县管辖的新解放区。1949年3月,宁河县委根据上级对新区关于土地粗分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农村开始土地粗分运动。土地粗分运动分为重点示范和普遍推广两个阶段。在示范阶段,宁河县委派工作队深入农村召开了村民大会宣传党的土改政策,并选出农民代表,成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根据农会和广大贫下中农的意见,粗分了土地。在示范的基础上,进行普遍推广。在土地粗分地区,还进行了废权废租运动,即将部分地主出租的土地予以废权废租。土地粗分运动和“双废”运动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土地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强了生产自救的信心,也为进一步搞好土改奠定了基础。


  1950年1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选定近郊的大毕庄,作为土改试点村之一,由市土改工作团协助于1月底初步完成土改任务,后在近郊各村展开。3月18日,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工作基本完成。6月8日,完成征收地主多余房屋工作。天津县二区与宁河县六区有稻田10余万亩,是“小站稻”的主要产地,也是生产设备较先进的农业区。天津地委根据中共中央专门指示精神,并结合两个稻田区的实际情况,于1950年12月20日,作出了《关于天津、宁河稻田区土地改革办法》的决定。主要内容是:没收征收地主和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其中稻田及大块旱田收归国有,小块旱田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使用;对于国家不直接经营或不使用的,原来又以机器耕种或有其他先进设备的农田以及菜园、农事试验场等,则不论其何种成分,一律由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变。根据这一精神,中共天津县委和二区区委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稻田区的土改工作,县、区抽调31名干部组成土改委员会,进村帮助开展土改运动。全区共分5个工作组,于1951年1月1日开始工作。按照地委“宁慢勿乱”的原则,先选几个村重点示范,取得经验,然后推广。时间划分为:以五六天的时间宣传政策,发动组织群众,调查登记地主土地财产;以三四天的时间评定地主成份;又以三四天的时间进行没收和分配。在试点村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稻田区的土改工作。至1951年2月,稻田区的土改工作基本完成。经过土改,共没收558户地主的耕地82237亩。这些土地除留给地主兼农业资本家或农业资本家14729亩继续使用外,其余土地分给农民使用,并有部分土地分给农民所有。在没收地主土地的同时,还没收了地主的多余房屋3389间,大车95辆,水车337辆,农具2000多件,以及部分粮食和其他财产,这些物资都分配给了贫苦的农民。

 
  1951年10月26日,天津县召开第二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关于当年冬季进行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的决议。10月30日至11月2日,中共天津县委召开了有2829人参加的土改工作会议,主要贯彻天津地委《关于土地改革和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与稻田区土改指示及其他有关土改文件,布置了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的任务。11月5日至21日,工作队到小东庄村进行试点,并颁发了《土地证》。11月27日,根据县委布置,第一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开始,历时20天结束。由于第一批开展工作的多为较复杂的大村,因而派出了由29名县区干部组成的工作队。这次工作按照试点经验,采取了重点带动一般的“梅花式”方法进行;先将全区第一批18个村分为核心组(以流芳台村为重点村,带动刘新庄、中河、中营、东大桥、小东庄、大新庄村),西组(以杜庄为重点村,带动吴嘴村、冯口村、辛庄、潘庄、詹庄子村),东组(以小赵北庄为重点村,带动务本村、郭家稻地村、大郑庄、小石碑村),每组选择一个重点村,重点村由工作组组长负责,区委书记负责核心组的重点村,每个重点村带动3至5个一般村。重点村土改工作队的力量较强,工作进展较快。一般村向重点村、一般组向核心组定时汇报,并及时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同时区委书记与各梅花工作组组长也经常到各村检查帮助工作。土改工作中的划阶级成份、斗争地主、没收和分配土地等重要环节都由工作组长亲自掌握。土地改革和结束土改二者相互穿插进行。具体步骤是:工作队进村后,先以5天时间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制定计划,召开支部会、党团员会和村里主要干部会,认真征求意见;召开全村干部扩大会,全面贯彻土改政策;加强阶级教育,解除中农、富农的思想顾虑,提高贫下中农的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选举农代会,组织农民协会。再以8天时间划分阶级,斗争地主。斗争地主时,组织大的联合斗争会须经县批准。经过斗争,打垮了地主的威风,加强了农民的团结,提高了广大人民的觉悟。尔后是分配土地和房屋,按照先雇农,再贫农的步骤,孤老户分近地,有劳力的户分远地,照顾原耕种地的原则,并适当地予以调剂;使缺地缺房的农民各得其所。最后7天确定地权,发给《土地证》,并解决遗留问题。12月15日第一批土改任务结束。之后按照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转入民主建政,选举村政权的指示》,各村民主选举产生了新的正副村长。
 

  第二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自1951年12月20日开始,于1952年1月5日结束,共计16天时间。开展第二批土地改革与结束土改工作的有15个村,这15个村除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外,还进行土改的确权发证和12个村的建政工作,处理了60件遗留问题,解决了19件历史纠纷问题,组织起121个互助组,给春季农业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三批土地改革和结束土改是从1952年1月8日开始至22日结束,至此,全区结束了土地改革任务。
 

  经过三批土地改革,摧毁了封建的土地关系,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为迅速恢复农村经济,进行“三大改造”奠定了基础。土改与结束土改运动,虽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当时是采取和平土改的方式,发动群众不充分,因而反封建斗争很不彻底,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打击地主不力,因而还有漏划和漏斗现象。土改之后,地主阶级在经济上仍占有优势,人均占有土地比一般贫农多一倍,且多为良田;雇工和高利贷仍然存在,农民继续受剥削;有的基层组织严重不纯,个别村政权为地富和反革命分子所操纵;反动地富仍在暗中捣乱,严重地影响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引起了广大贫下中农的极大不满。
 

  从1954年冬至1955年春,在全区开展“土改补课”运动,对外称“改造落后村运动”。这一运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落后村土地改革时漏划的地主富农及镇压反革命中漏掉的反革命分子问题。根据市委的指示精神,中共津东郊区工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改造落后村运动,并于1954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改造落后村工作计划(草案)》。“《草案》”全面体现了上级党委的政策精神,认真贯彻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从根本上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区工委成立了土改补课办公室,指示各乡、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区各级机关抽调和训练了186名干部,组成26个工作队,负责指导全区土改补课运动。工作队进村后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建立群众组织和整建党组织,做好召开斗争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推动运动的开展。为提高领导土改补课运动的水平,区工委还集中力量对参加指导土改补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委集中培训的干部和骨干达886名,各乡、村也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培训骨干。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工作组人员带着问题访贫问苦,调查了解情况,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大量收集群众的反映,依据材料认真分析,从中确定土改补课的斗争对象。各村干部也积极提供有问题的人和事,密切配合工作组的工作。通过摸底,基本掌握了敌情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接下来是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分配胜利果实,整建基层组织,发展互助合作,安排生产。土改补课运动于1955年3月10日结束,历时三个月。这次土改补课运动的收获是:第一,政治上斗倒了地主,严厉地镇压了反革命。全区共斗争地主240人、不法农业资本家123人、反动富农1人,反革命分子26人,并处决2人,逮捕26人,管制了24人。取缔了反革命一贯道组织。新发现反革命线索167件,清查出子弹1825发、手榴弹8枚及机枪零件等,较彻底地摧垮了封建残余势力的基础,打击了各类反革命势力,荡涤了社会上遗留下来的一切污泥浊水,为新制度进一步巩固打下了牢固的基础;第二,经济上基本满足了贫困农民的要求,推动了农民搞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全区共没收、征收土地17806.52亩,牲口421头,大型农具11716件,房屋2175间,粮、菜折款288459元(新币),有7007户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绝大多数贫雇农基本上满足了经济要求;第三,纯洁并健全了农村组织,壮大了队伍,巩固了基层政权。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以整顿党支部为核心,结合整顿了其他组织,使多数基层组织得以纯洁和健全。运动中涌现出积极分子1506人,其中党团员的培养对象800余人。这些积极分子不仅在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运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培养了骨干;第四,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树立了以贫苦农民为中心的政治优势。在运动中群众划清了敌我界限,广大贫苦农民敢于面对面地与敌人作斗争。提高了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出现了团结、互助、爱护公共财产的新气象。运动激发了群众的爱国热情,全区有84632人签名反对美帝国主义在朝鲜战争中使用原子弹,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民省吃俭用,踊跃购买建设公债49577元,超计划完成49.6%。
土改补课运动的胜利结束,彻底消灭了封建残余势力,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和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

 

 



2017-05-26  来源:东丽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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