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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
- Categories:招才引智
- Time of issue:2019-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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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计划”指围绕东丽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以领军人才(团队)为重点,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从业经历、通晓国际规则、掌握核心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团队)。
一.共性条件
“凤凰计划”按照分级评审、择优资助、注重实效的原则,共分为国家级、天津市级和东丽区级三个不同的层次。申报“凤凰计划”的领军人才(团队)需符合以下共性条件:
属于东丽区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在东丽区创新创业,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团队)。
二.个性条件
▶ 国家级人才可以申报“凤凰计划”第一层次人才,包括: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研发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首席科学家、技术带头人,以及海内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杰出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以及相当层次的国内知名专家、海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人员。
▶ 天津市级人才可以申报“凤凰计划”第二层次人才,包括:
天津市“千人计划”人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人选及列入天津市级重点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的人选;
天津市特聘专家;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等)专家;担任天津市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的专家。
▶ “凤凰计划”第三层次人才是指具有先进水平、引领东丽区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东丽区一流创新创业团队。
三.资助与奖励
经过评审认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享受以下资助:
▶ “凤凰计划”第一层次人才(团队),给予500万元资助,其中,350万属于项目资助,150万属于人才资助。
▶ “凤凰计划”第二层次人才(团队),给予200万元资助,其中,100万属于项目资助,100万属于人才资助。
▶ “凤凰计划”第三层次人才(团队),给予50万元资助,其中,30万元属于项目资助,20万元属于人才资助。
四.申报程序
“凤凰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区人才办根据当年工作要求和具体情况,发布当年批次的“凤凰计划”申报通知,并详细规定申报流程、材料、资助政策和后续管理办法。
▶ 人才所在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
▶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街道、园区或开发区进行核实盖章。
▶ 街道、园区或开发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委。
详情请见申报网站:http://www.tjdlrsj.com/xxfb_view.aspx?guid=90ce20ef464c4bfcbbec2da4ea5115c9
东丽区“131”创新型人才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展开,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
一.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为全区企事业单位一线从事原创性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在职在岗中青年专业人才。具体包括:
▶ 优势支柱产业领域。重点在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和轻工纺织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以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承担国家、市、区级重大项目的主持人、负责人以及从事关键技术研发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 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有深厚的研究基础,承担国家、市、区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的项目(课题)主持人、负责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 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专利技术产业化等工作,在实践中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 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咨询、商贸旅游、服务外包、法律咨询、房地产等专业领域,直接参与国家、市、区级重大项目,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 行政事业领域。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教育教学领域、医疗卫生领域、规划建设交通领域、现代农业技术及推广领域一线工作,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和较大发展潜力,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并能被同行所公认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造意识和开拓精神,专业技术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
2.具体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全市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 作为市、区工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改造,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 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课题)曾获市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等);
▶ 主持的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 符合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全市同行专家认可。
详情请见申报网站:http://www.tjdlrsj.com/xxfb_view.aspx?guid=8fae4838c0134a2c9bf712bdfdaef2e5
本办法涉及的人才是2015年1月1日后引进的人才。共设立创新创业人才补贴、研发人才补贴、博士后补贴、行政事业人才补贴、高技能人才补贴等5项专项补贴,优化落户、入学、医疗、休假等4项服务。
一.政策补贴范围
1.创新创业人才补贴
▶ 在海内外取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三分之二应取得硕士学位,属于企业管理、科研技术、营销核心人员),到我区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占股份不少于30%,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布局),或者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我区企业实施产业化,将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团队给予12万元补贴。
▶ 在海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三分之二应取得硕士学位,属于企业管理、科研技术、营销核心人员),到我区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占股份不少于30%,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布局),或者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我区企业实施产业化,将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团队给予20万元补贴。
2.研发人才补贴
▶ 区政府统筹引进的科研院所、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在东丽的负责人),引进落户我区的,一次性给予人才落户补贴10万元。
▶ 区政府统筹引进的科研院所、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重点项目骨干人才(负责落地到东丽的项目,每单位每年至多推荐5人),引进落户我区后,一次性给予人才落户补贴5万元。
3.博士后补贴
▶ 对经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批准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6万元生活补贴(2年,含税),补贴按月平均发放,每月2500元。
4.高技能人才补贴
▶ 引进落户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天津市技术能手”等高技能紧缺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紧缺人才补贴5、4、3、2万元。
▶ 引进落户的高级技师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领域的技师,一次性给予紧缺人才补贴5万元。
二.优惠服务事项
1.落户、入学
▶ 符合天津市现行引进人才户籍政策的人才,东丽区将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办理进津落户手续。
▶ 人才随迁的适龄子女,按照教育就学的相关规定,优先就近安排国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校就学。
2.医疗、休假
▶ 符合本办法条件范围的人才,可享受医疗保健补贴,每年到指定的区内医院免费健康体检1次。
▶ 符合本办法条件范围的人才,可享受休假补贴,每年到东丽湖地区休假1次(至多5天,可带家属),在指定的宾馆住宿免费。
三.审批程序及要件
人才资助补贴的申请每季度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前10日。由人才本人填写《东丽区鼓励引进优秀人才落户发展的专项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由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携带相关要件,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1日至10日报送至用人单位所属街道、园区(行政事业人才补贴直接报送至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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